【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】“如我在诉”解民忧 涉外离婚速调解
2024-08-12 12:28:2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陈兰芳 | 点击量:827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兰芳)近日,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外离婚纠纷。原告曾某的妻子系老挝人,经了解,原告是经他人或婚介中心介绍与被告相识,被告从老挝来到中国与原告结婚。原告按照习俗向被告及其媒人、中间人等支付了18万元。婚后,双方因生活习惯差异、语言沟通障碍等问题,无法建立起正常的夫妻感情,多次产生矛盾后报警,被告离开原告家中。原告认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,遂诉请离婚。

收案后,承办人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几经辗转与被告的朋友(老挝人)联系上,但被告完全不懂中文且在境内没有手机号及微信,承办人又多处寻找没有利害关系的翻译人员。同时,承办人了解到被告因入境问题被公安机关审查,且其暂住证将于8月到期,若一旦离境,双方矛盾更加难以化解。于是,承办人与翻译人员一同前往被告在境内的暂时住处,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后,初步向被告说明了事由并释法明理,仔细询问当事人关于这段婚姻的态度和诉求。被告称双方矛盾已经非常激化,其同意离婚,但彩礼款是原告直接给被告父母以及中间人,被告本人没有钱,其将于8月左右离开中国,希望通过法院解决此事,尽快与原告结束婚姻关系。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,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对调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,并邀请被告朋友作为在场人见证,当天上午,双方签订调解协议,法官制作民事调解书,并当场送达给双方,跨国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近年来,涉外离婚纠纷越来越多,若一方离境,涉外司法协助送达周期长、难度大,会耗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严重影响公民的婚姻指数。该案中,法官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矛盾之深,积极高效便利化解纠纷,用心用情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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